2020年6月21日上午,主题为“信义法的法理基础及中国应用”的网上读书会在钉钉上的“浦江法治论坛云读书会”上举行。
2020年6月21日上午9点至12点40分,主题为“信义法的法理基础及中国应用”的网上读书会在钉钉上的“浦江法治论坛云读书会”上举行。此次读书会是浦江法治论坛云读书会系列的第十四讲,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汪其昌主讲,同济大学法学院朱国华教授主持,中央党校王伟教授 、复旦大学许凌艳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赵磊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刘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赵廉慧教授、华东政法大学贾希凌教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邢会强教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谭立教授等列席与谈。
本次云读书会主办单位有同济大学经济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同济大学商会行业协会发展研究中心、同济大学城市与产业法研究中心、浦江法治论坛秘书处、浦江法律服务联盟、中国上市公司合规战略联盟、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中国特色小镇命运共同体峰会组委会、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上海市常德商会、上海市湖南商会、中国创造学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治理研究院。同济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生、同济大学法学院本科生、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校友、国内经济法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复旦大学研究生、厦门大学上海校友、浦江法治论坛·云读书会成员和感兴趣人士近50人参加了此次读书会。本次读书会同时在师董会上进行直播,在线听众高达20万。
读书会开始,朱国华教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汪其昌教授和他的学术经历及著作等。汪其昌教授是经济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师,有在大型国有企业、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多年的业务和管理经历,主要研究领域为银行、信托的理论和实务、法律与金融,参与了全国人大《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和国务院法制办主持的《典当条例》制定。紧接着,伴随着参会人员的热烈掌声,汪教授为大家作了主题为“信义法的法理基础及中国应用”的讲座。
6.信义法的普适性与内生性:人的生物学和文化基因。(1)人性悖论:卿本自利奈何利他?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自然为人类立法——自利与利他,是为种族延续。(2)规则具有普遍性、抽象性和正当性,人只有在规则下行动,才能形成良序——人性如水,随物赋形。(3)信义法诉诸人的“良心”,良心与人脑的生物学结构/认知心理和宗教文化高度契合。(4)外部环境和人的行为不确定性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和波斯纳正义即无效率非正义相一致。
7.信义原则在私法中的应用。本书中谈到的观点有:(1)大陆法法系与普通法系的信义原则同本同源:罗马法,但由于不同社会中的利益集团博弈不同导致不同的是处理方式,基于罗马法形成的大陆法是体现统治者的意志,而英国法是体现封建关系的对等互惠契约关系,这是源于源于不同的社会背景与经济。但是大陆法系国家和英国都有共同的商业交易经济这又使得信义法的实施有共同的经济基础。(2)信托是所有权的衍生形式,创造所有权人格,缓解过度私人所有权。(3)信义法还用于公司法和代理法,在公司法中的选区董事与公司对社区和公司负有信义义务。代理法中,代理人接受自由裁量指令或者违反指令都负有信义义务。汪教授补充普通法是财产权利的分解,适应了社会经济专业化分工的需要,大陆法是抽象所有权下统领四个权能,是全能的分解等内容。
8.信义原则在公法中的应用。受信政治理论是理解现代世界秩序的一把钥匙。本书中的观点:(1)权威(力)关系构成特有的人际关系类型是信义关系,如国家—公民的关系是信义关系,是私人信义关系的映射(合法权威不能仅基于优先知识),形成了公共信义关系理论。(2)公法领域受信人受不同甚至矛盾的受益人利益左右,由此美国就有参议院、众议院制度、政治辩论投票等制度。(3)国家主权是受信人,富有你对一国公民的保护责任,促进公民福利和自由,即人权。主权国家是虚拟法人,其受信义务落实到政府机构及其公职人员身上。(4)信义义务在国际法上的应用,就是对殖民地国家对土著人,大国对中小国和弱国,国际托管和国际占领的受托人/监护人负有信义义务,这就是神圣信托。汪教授补充的内容有:(1)美国独立宣言第二段就表述的很清晰的政治信托,Berman、Frankel认为宪法就是信义法。(2)在国际上就是《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宪章》等国际公约。(3)英联邦制度、国际联盟委任制度、联合国托管制度等都是信义关系下形成的国际信托制度。
4. 我国金融进一步开放,这就导致国际金融司法竞争。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要求我国加速吸收信义法。当前国际形势下金融开放是大势所趋,吸收、优化、创新金融司法制度是国家竞争的重要武器,而且海牙公约要求通过说理创制规则,这其中便是以信义法理为核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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