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化,一半是美学,一半是哲学古时候,人们对于年龄的称谓,一般不会采用数字,而是用一些文字进行替代。比如“三十而立”,将古代的三十岁称之为而立之年;四十不惑,将四十岁称之为“不惑之年”;人生七十古来稀,将七十岁称之为“古稀之年”等等与此同时,古人非常讲究。还将男女不同年龄,命名了非常文雅甚至极具美感的称谓。
比如男子十三四岁称为“舞勺之年”,十五岁称为“舞象之年”,二十岁称为“弱冠之年”。
而女孩子的年龄称谓更加美妙。比如:花信之年、豆蔻之年、桃李之年、破瓜之年、及笄之年等等。今天文史君,着重为大家说说
花信之年、豆蔻之年和桃李之年的一些文学故事。
花信之年对于女人来说,“花信”二字可以说写尽了女人的温婉、柔情、靓丽、美好。
怎样的年龄,才能冠以“花信”二字呢?古时,花信之年正好指的是女子二十四岁。二十四岁的女子,稚气已去渐至成熟,正是花样之年,如花蕾绽放。
“花信“二字,最早出自宋朝诗人范成大的诗作《闻石湖海棠盛开》诗之一:“东风花信十分开,细意留连待我来。”唯美曼妙,巧笑倩兮,极尽美好。
对于花信之年的来历,有学者认为与古代的24节气有一定的联系。花信之年指代二十四岁,正好与二十四节气字数相同。同时,古人将二十四节气称为“二十四番花信风”。
从清代开始,人们开始将“花信之年”这个称呼用来指代二十四岁的女子,而且还引申出了“始有年方花信、花信年华”的比喻。
晚清时期,女词人阮恩滦英年早逝,当时去世的时候只有二十四岁,后人替她作了一首词来悼念她,其中就提到了“花信”二字。传之至今,依然曼妙芳香。
豆蔻之年
豆蔻之年,形容的是女子十三四岁的年龄。与成语豆蔻年华含义一样,代指少年的青春年华。
“豆蔻”也被称为“含胎花”,豆蔻年华的典故,最早出自唐朝诗人杜牧的七言绝句《赠别》: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这首诗是杜牧离开扬州的时候,写给一位只有十三岁左右名叫张好好的风尘女子的诗。诗中形容这位柔弱美丽的少女,像是二月初刚发芽的豆蔻嫩芽,含苞待放。
因此,前人也曾有注解:“牧之诗咏娼女,言美而少,如豆蔻花之未开。”
桃李之年
桃李之年,指的是女子二十岁。意思是说这个时期的女子正像桃李盛开的时候一样艳丽动人。
它的原本称谓是“桃李年华”。语出陆游的诗句:“粉淡香清自一家,未容桃李占年华。
明朝徐渭在作品《又启严公》中也写道:“誓将收桑榆之效,以毋贻桃李之羞,一雪此言,庶酬雅志。”桃李盛开、明艳动人,比喻女子,也是极好的赞美。